旅游签证(5年)
受理范围 户口所在地在广东,广西,海南3省(如户口非上述3省申请人,提供有效居住证)
办理周期 7个工作日
面试: 不需要
最多可停留天数: 30天/90天
签证有效期: 5年
入境次数: 多次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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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签证申请书 | (请单面打印,切勿双面打印) |
护照原件 | 1.有效期在半年以上并有本人签名 2.至少留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 |
护照复印件 | 护照首页复印件1份 | |
照片 | 大一寸白底彩照1张 |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 |
居住证复印件 | 若申请人户籍不在广东,广西或海南,请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注明签发机关和电话); 注:2014年6月1日起,提供居住证必须是三个月前开始生效的(居住证上必须注明签发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以便领馆核对。例如:广州市天河区锦明街道办事处,电话:020-83336999); 如居住证未满三个月,请出具居住证签发机构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旧居住证的有效期,已换发新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机构的联系电话及公章。持深圳市居住证者,还需在办证机关打印办证记录原件及盖章(显示办证起止时间)。 | |
其他 | 社会身份: | 根据以下不同身份提交相应资料 |
医生,律师,会计师等国家认可的专业人员 | 专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 |
大学(包括专科大学)专职讲师以上的教师及小学、初中、高中教师 | 教员、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在职证明材料 | |
本馆予以认可的知名艺术家,演员,运动员 | 特定团体(协会等)会员证或运动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作为专门带领团体游客的旅行社导游,曾访问过韩国3次以上 | 1.领队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原件 | |
曾访问过韩国(持C39签证),不含团队签证 | 出入境事实证明材料(护照页出入境记录复印件等) | |
持有房地产、金融资产、企业等能够证明将个人资产200万人民币以上的人 | 相关证明资料 | |
中国公务员(因私护照持有者) | 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在职证明原件、工作证复印件 | |
对韩国投资100万美元(10亿韩元)以上的企业管理人员及员工 | 1.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 2.海外投资证明资料 | |
航行于韩国的航空,船舶公司的管理人员及员工(不论定期,专机,不定期) | 营业执照的副本的复印件及在职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 |
定期通航于韩国的航空、船运公司职员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在职证明书 | |
持有国际通用信用卡金卡以上的优秀客户 | 信用卡账单(最近6个月)及信用卡复印件 | |
月收入人民币5,000元(年收入人民币60,000元)以上的人员 | 近6个月的工资单(银行流水原件,需写明签发机关的名称和电话,工资记录需用颜色笔标明) | |
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满60岁以上人 | 领取养老金的证明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的复印件 | |
四年制大学在校生或毕业人员 | 1.记载学籍信息的在读证明及毕业证书的原价及复印件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 或者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生) | |
中国企业协会评选的500强企业的科长以上级别或入职公司半年以上者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在职证明 | |
持有有效的短期访问(C-3)多次签证者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必须与多次签证持有者本人在同一户口本 | 1.持有签证人的护照和签证复印件 | |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口者(集体户口除外) | 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首页.信息页及本人页)以及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
对韩国年间贸易额3万美元以上企业的管理者以上级职位者或2年以上在职的正式职员 | 1.在职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 |
在韩国有总公司并在海外有分社的韩国银行中近3个月平均存款有5万美元以上的人 | 相关证明资料 | |
访韩优惠卡持有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 1.访韩优惠卡复印件 | |
未满17岁以及55岁以上者 | 1.签证申请表,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 | |
注意事项 | 加急受理时间:3-4个工作日 加急签证费用:1370元/人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曾有2次以上获得旅游观光签证(c-39)并访韩且无非法滞留记录 2.报价已含领馆签证费及服务费,签证拒签及申请多次签证发给单次签证的情况下,所交材料及费用将不予退还。 3.由于审查过程中补交资料等原因导致未能成功办理加急或被拒签时,所交材料及费用将不予退还。 4.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后撤销申请,所交材料及费用将不予退还。 |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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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
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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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
职业背景 | ||
其他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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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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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背景 | ||
其他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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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类别 | 资料名称 | 资料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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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明 | ||
职业背景 | ||
其他 |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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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上签证须知仅供参考,使领馆在审理申请的过程中有可能根据申请人个人实际情况要求补充其他证明材料;
2.签证申请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的情况,申请人应自然接受此结果。
3.申请人必须确保提交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提供虚假签证材料的,有可能被相关使领馆列入永久拒绝申请的名单。
4.“预计签证工作日”是使领馆签发签证时,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到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领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等,则有可能会产生延迟出签证的情况。对申请人根据签证预计日期提示,而进行的行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具体的签证有效期及停留天数须以签证官签发的内容为准。